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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0-10-12 08:26:10
名  称:宝鸡市文物局关于做好文物系统宣传工作和信息报送的通 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宝鸡市文物局关于做好文物系统宣传工作和信息报送的通 知

发布时间: 2020-10-12 08:26:10 浏览次数:

各县(区)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宣传展示宝鸡文物工作成效,助力宝鸡加快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名城和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建设,现就做好文物系统宣传工作和信息报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市文物系统宣传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省市文物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并重,以新媒体宣传为主,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出去,努力在全市营造人人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1. 宣传重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情况;

    3.贯彻落实省、市文物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情况;

    4.文物系统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5.文物系统各类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情况;

    6.文物保护、展陈利用、对外合作交流、文创产品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典型事例和做法;

    7.中、省、市各级领导调研考察文物工作活动情况。

    三、目标任务

    各县区、局直属单位、各科室原则每月向市文物局办公室至少报送2条信息或新闻线索,力争定期在中、省、市媒体宣传本县区、本单位工作亮点、成绩,全面提升宝鸡文物工作对外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物信息宣传报送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局直属各单位要具体明确一名信息报送人员,于8月15前将人员名单报市文物局办公室。

2.创新宣传方式。巩固畅通既有信息渠道,各县区、局直属各单位要加强新媒体的应用宣传工作,善于运用政务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渠道宣传文物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充实更新信息内容,避免微信公众号管理更新不及时和‘僵尸号’问题出现。

3.保障信息质量。信息宣传报送要突出时效性,各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省市兄弟单位调研来访第一时间在自有媒体宣传发布并报市文物局办公室(涉密和有关不需要公开报道的除外)。信息宣传要实事求是,典型素材力求生动鲜活、图文并茂。所有上报的信息必须严格把关,并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4.强化考核督查。市文物局将对各县区、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对外宣传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定期进行通报。各县区、局直属单位每上报一条信息积1分,所报信息被市文物局采用的积1分,被中、省、市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分别积5、3、2分,年终进行评比,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信息上报邮箱:bjwwlyj@163.com

联系电话:3260461

宝鸡市文物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