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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2901291/2021-00018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1-10-26 09:51:21 浏览次数:

张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首先,对您对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事业的重视与关注表示感谢。对于您提的建议,我们经过认真调研,现答复如下:

宝鸡是炎帝故里,周秦王朝的发祥地,历史文化悠久,文物遗存丰富。据第一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市现有国有可移动文物543150件(组),其中珍贵文物11089件(组),珍贵文物中国家一级文物539件(组),二级文物1396件(组),三级文物9154件(组)。可移动文物中,革命文物96件(组)。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目前全市现有各类博物馆(含收藏文物文化馆)34家,其中市属博物馆6家,县属博物馆13个,收藏有文物的文化馆3个,备案行业纪念馆2个,非国有博物馆6家,社区博物馆4家。博物馆中等级博物馆5家,其中国家一级博物馆1家、国家二级博物馆2家、国家三级博物馆2家。基本形成了以市级博物馆为主体,县区博物馆为支撑,行业、非国有和社区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

同时,依托博物馆举办了系列精彩展览,开展了大量文物交流和社会教育活动,博物馆的功能和社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但从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现状来看,整体还存在体系不完善、发展不平衡、运营水平不高、扶持政策不健全、人才队伍薄弱等问题。

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历来是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焦点。202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的意见》明确提出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博物馆之城”目标。今年4月第10次市委常委会研究了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展工作,对加快博物馆之城建设推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的进行了全面部署。5月8日,召开了全市推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听取了各部门、部分专家和企业对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贯彻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文物局等先后出台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宝鸡文博事业实际,全市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今后重点将从以下几方面去创新和突破:

一、强化政策保障。出台《关于加快博物馆之城建设推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拟配套出台博物馆发展扶持补助办法,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全市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博物馆体系。围绕打造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区域文化中心城市,按照“新建一批、提升一批、规划一批”思路,完善以市级博物馆为主体,县区博物馆为支撑,行业、非国有和社区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门类齐全、数量充足、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现代博物馆体系,建成“博物馆之城”。

三、提升博物馆质量。通过打造特色展览、加强数字赋能、强化教育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能力、开展交流合作、创新办馆模式等,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水平,实现博物馆高品质、差异化发展,以更丰富的博物馆文化、更优质的博物馆服务,更响亮的博物馆品牌,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文物局         

 2021年9月7日

(联系人:张启云     电话:326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