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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文物局所属单位概况

发布时间: 2021-03-09 17:15:10 浏览次数:

宝鸡市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9个,其中,正县级单位2个,分别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法门寺博物馆;副县级单位1个为宝鸡周原博物院;正科级单位6个,分别为:宝鸡市大唐秦王陵文管所、宝鸡市考古工作队、宝鸡北首岭博物馆、宝鸡先秦陵园博物馆、宝鸡民俗博物馆、宝鸡市文物交流中心。

一、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中华石鼓园管理处)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7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内设机构7个,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名。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物、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文物的征集、收藏、展示、保护和研究工作;组织举办文物陈列展览,传播历史文化知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周秦历史文化学术研究,组织对外学术交流和文化合作;负责石鼓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统一管理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文物和园区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承担文物保护和文物保护基础研究、专项研究,开展文物保护技术研究和咨询等工作。

负责人:陈亮        联系电话:0917-2769010

二、法门寺博物馆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2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3名。内设机构6个,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9名。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物、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法门寺博物馆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旅游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收藏保管、保护修复、陈列展览法门寺唐代地宫出土文物;组织法门寺文化文物的海内外展览;开展法门寺佛教文化、历史文化、考古文化、文学艺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编著、出版法门寺文化系列论文、著作;负责宣传、普及法门寺历史文化文物知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紧扣法门寺博物馆文化主题,协调推进法门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组织开发相关文化旅游产品、拍摄法门寺系列影视作品等。

负责人:任新来       联系电话:0917-5254465

三、宝鸡周原博物院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内设机构3个,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编制周原遗址保护规划、谋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周原遗址出土文物的收藏保管和保护研究;组织举办周原遗址出土文物系列展览;开展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普及活动。

负责人:张亚炜         联系电话:0917-5251193

四、宝鸡市考古工作队(宝鸡市考古研究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其中:队长(所长)1名,副队长(副所长)2名。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宝鸡地区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和研究。

负责人:辛怡华         联系电话:0917-3266528

五、宝鸡市大唐秦王陵文物管理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物、旅游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大唐秦王陵区内文物征集、收藏保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李亚龙        联系电话:0917-3226101

六、宝鸡北首岭博物馆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宝鸡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遗产实物的征集、收藏、陈列、展示和研究;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负责北首岭遗址的保 护和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赵辉          联系电话:0917-3558387

七、宝鸡民俗博物馆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

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俗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具体细则并组织实施。征集、收藏宝鸡地区民俗文化艺术品,整合全市民俗文化资源;举办民俗陈列展览,组织民间工艺品、工艺制作展示、销售,集中展示西府地域性的民俗文化。举办民俗文化学术研究,研究西府地域性民间艺术,开展宝鸡对外民俗文化交流与合作,打造宝鸡民间工艺美术之乡民俗文化品牌。

负责人:曹歌鸿       联系电话:0917-3306925

八、宝鸡先秦陵园博物馆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雍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与其相关的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出土文物的征集、保管、展示和研究。

负责人:景宏伟       联系电话:0917-7585520

九、宝鸡市文物交流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社会流散文物的征集、鉴定、保护和交流工作;组织、协调和承办宝鸡文物赴外展览和外来文物展览;开展文物交流相关工作,提供信息咨询;开展文物特色旅游产品策划,经营文物复仿制品和纪念品以及文物影视制品等。

负责人:张荣军      联系电话:0917-3305727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7、8月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