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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2901291/2021-00006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文物局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暨市委“1+3”文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5-12 17:35:0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宝鸡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意见》和《关于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的意见》《关于宝鸡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3”文件精神,深挖宝鸡文物蕴含的时代价值,为推动宝鸡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入挖掘历史文物中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治国智慧,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彰显宝鸡文物在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影响力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使文物工作成为促进宝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力量,为建设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区域文化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局党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提出的“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总体目标和五项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往心里走、往深里悟、往实里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包抓领导:韩宏博,牵头科室:人事教育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2.加快文物领域各类规划编制。系统谋划“十四五”宝鸡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策划、包装一批能够带动宝鸡文物事业发展的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让更多文物项目挤进中省盘子,争取上级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积极争取雍城、周原遗址保护总体规划通过省政府颁布实施,启动修编《北首岭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精心编制周原、雍城、北首岭遗址公园规划和召陈、凤雏遗址保护展示方案和北首岭房址、墓址保护大棚方案。启动实施太公庙秦公墓、血池遗址、杨家村遗址、成山宫遗址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修改完善《李茂贞墓文物保护总体规划》,从规划层面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刚性支撑。(包抓领导:刘宏斌,牵头科室:文物保护与考古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3.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配合开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地形测绘项目。推动完善管护机构,加快安防系统建设,持续提升文物安全监管能力。(包抓领导:王明利,牵头科室:文物保护与考古科,责任单位:督察与安全科、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区。)

4.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开展革命文物基础工作,做好全市革命文物的摸底调查和研究,推进革命文物大数据库建设,做好第一批陕西省革命文物申报工作。做好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对扶眉战役、两当兵变、工合运动、长乐塬抗战工业遗址体现的革命文化研究阐释,整理保护好革命遗迹、实物、故事等。开展川陕、长征沿线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配合做好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包抓领导:王明利,牵头科室:文物保护与考古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各有关县区。)

5.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加快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按照世界文化遗产标准,深化周原、雍城遗址突出普遍价值研究和提炼,开展环境治理提升,积极推动周原、雍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前期工作,做好周原、雍城遗址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考古发掘、环境整治工作。支持扶风、岐山和凤翔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周秦文化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探索周秦文化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机制。(包抓领导:王明利,牵头科室:文物保护与考古科,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县区。)

6.加快推进遗址公园建设。抓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建设,完成周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启动雍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周原、雍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北首岭遗址公园、九成宫遗址公园、古陈仓城遗址公园、宝鸡申新纱厂文化遗址公园、红光沟航天工业遗址公园建设。启动实施召陈、凤雏遗址文物保护展示工作,完成秦公一号大墓陪葬车马坑坑壁加固保护工程。(包抓领导:王明利,牵头科室:文物保护与考古科,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县区。)

7.加快博物馆建设。全力推进法门寺博物馆迁建、北首岭博物馆建设工作,指导做好秦都雍城博物馆、九成宫遗址博物馆、宝鸡工业博物馆、宝鸡铁路博物馆等建设。实施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基本陈列提升改造,做好法门寺博物馆、周原博物院、先秦陵园博物馆陈列展览,打造以市级博物馆为主体,县级博物馆为支撑,非国有博物馆、行业博物馆、社区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之城”。(包抓领导:王明利,牵头科室: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县区。)

8.强化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拓展博物馆展陈方式,丰富展示内容,依托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周原博物院、先秦陵园博物馆等策划推出周秦文化文物展,依托法门寺博物馆、麟游县博物馆等策划推出大唐文化文物展,依托北首岭博物馆推出史前文物展,全方位展示宝鸡深厚历史文化。鼓励各博物馆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和社会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创新社会教育品牌。积极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研学旅游。(包抓领导:王明利,牵头科室: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

9.积极开发文创产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授权或者监制以及众创、众包、众筹等方式,鼓励引导文创产品开发创新。积极打造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周文化创意产品、法门寺博物馆唐文化系列产品、宝鸡周原博物院青铜器复仿制品等文创产品品牌,各县区应开发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启动实施秦景公陵高A级景区创建工作,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包抓领导:王明利,牵头科室: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

10.扩大宝鸡文物对外影响。进一步扩大宝鸡文物对外影响,大力开展博物馆交流合作,搭建文物利用展示交流平台,加大和东部发达地区的文物交流展览,精心组织好宝鸡青铜器展、宝鸡玉器展等系列交流展览。充分发挥宝鸡“青铜器之乡”资源优势,加强与上海博物馆、中国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台北故宫博物院、四川三星堆博物馆等青铜文化研讨交流。加大数字博物馆建设,拓展和延伸博物馆功能,提升宝鸡文物资源展示利用水平,进一步扩大宝鸡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地位和国际化影响力。(包抓领导:王明利,牵头科室: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

11.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实施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有序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做好文物安防、消防、防雷项目储备。推动周原遗址岐山界、太公庙秦公墓、宝鸡申新纱厂旧址、凤凰山遗址等安防系统立项建设。持续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鹰之”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文物行政违法督察力度,保持对文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化文物安全日常巡查,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扎实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文物保护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行业乱象治理。(包抓领导:李文昌,牵头科室:督察与安全科,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区。)

12.深化文物保护领域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市级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工程建设中的文物考古勘探前置程序,规范文物审批事项,防止基本建设中破坏文物事件发生。深入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加强文物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选优配强文物系统基层干部,加大基层文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包抓领导:韩宏博,牵头科室:人事教育科,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区。)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宝鸡市文物局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暨市委“1+3”文件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协调和任务落实。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也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具体人员,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2.夯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重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任务完成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

3.严格督查考核。局党组将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暨市委“1+3”文件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科室、局直属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量化工作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强化奖惩措施。局党组将成立督查组,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完成情况差的单位由局主要领导约谈提醒,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