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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文物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5-25 09:16:03 浏览次数:

  宝鸡市文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统计年报工作;牵头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文物志书和年鉴的编撰;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相关协调工作。

负责人:高愿愿        电话:0917-3260460

 (二)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指导文物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人:张龙飞        电话:0917-3261482

 (三)文物保护与考古科。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监督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普查调查及文物资产登记;承担文物保护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申报、监督管理考古发掘项目;组织指导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拍摄等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导文物相关社会团体工作。负责全市大遗址、古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申报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明月           电话:0917-3261479

(四)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负责指导全市博物馆工作,负责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全市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指导全市博物馆藏品管理和陈列展示工作;指导全市文物保护科研工作;指导全市可移动文物等级认定工作;负责文物复仿制品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馆藏文物拍摄工作;指导监管全市文物交流合作和博物馆馆际交流协作;负责文物商店管理工作;指导文物相关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全市社会文物管理和非国有博物馆工作;指导博物馆相关社会团体工作。

负责人:张启云              电话:0917-3261478

 (五)督察与安全科。负责开展文物保护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拟订全市文物系统安全工作、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案件查处规定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文物系统文物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督察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工作;负责全市文保员队伍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申报和备案工作。

负责人:王亚平            电话:0917-3261481

  宝鸡市文物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宝鸡市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联系电话:0917-3260461

  单位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