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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青铜器博物院接收移交文物

发布时间:2024-04-22 10:46 浏览次数:

4月19日上午,宝鸡青铜器博物院接收宝鸡市收费管理中心移交的23件(组)罚没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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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批文物以唐代和南北朝时期的文物为主,包括铜镜、陶器和瓷器等,其中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10件,一般文物12件。是历年来接收市收费管理中心移交的历史文化和科学研究价值较高,保存状态较好的文物。

此次移交文物是根据《依法没收、追缴文物的移交办法》,经省文物局授权宝鸡市文物局承办的文物移交工作。市文物局根据文物保护、研究和利用等需要,指定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为该批文物收藏单位。本次文物的接收,进一步丰富了博物馆藏品的种类,使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传承。(博物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