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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宝鸡市文物局 发布时间:2024-08-12 09:27

梁治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碑石刻保护的提案》(第2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不可移动碑刻石刻文物36处,碑刻石刻数量181通,其中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杨珣碑、法门寺遗址、扶风城隍庙、金台观、净光寺塔、九成宫遗址、太平寺塔、周公庙、李茂贞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可移动碑刻石刻文物资源数量304件,可移动碑刻石刻文物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73件。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利用。2022年9月,全省开展了碑刻石刻类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摸清了我市碑刻文物资源底数。加强碑刻的日常保护管理,已建立碑刻类资源数据库并做好预防性保护工作。提高封闭场所碑刻的保护技术水平,九成宫醴泉铭碑位于九成宫景区内,其环境相对封闭,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湿度和温度的调节,碑刻状态较好。暴露在室外的碑刻设置保护设施,杨珣碑周围建立了包含围墙的保护亭及安防监控系统,金台观在碑刻处设置玻璃隔罩并安装探测器,磻溪宫碑刻的丘长春内传碑与道德经幢外围已设置铁围栏。对具备移动条件的碑刻转移集中管理,周公庙将现有石碑整理并立于周公庙碑亭中。

二是强化文物巡查检查。认真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安装了文保单位保护碑、界桩和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强化文物安全日常检查巡查,配备群众文保员,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和各种宣传机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文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近年来,我市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积极上报文物线索,抢救性保护了多处文物,避免文物遭到损毁。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强日常保护管理。通过定期开展文物巡查、调研,及时掌握碑刻石刻文物的保存状态,对周边环境及道路进行综合治理和提升,做好碑刻石刻文物周边安防体系建设,对于文物价值较大且尚无保护机构的碑刻石刻文物就近落实管护责任,对于距离村庄较远的不能妥善管理的碑刻石刻文物落实集中管护措施,加强保护性设施建设,做好碑刻石刻文物保护工作。

二是提升保护利用水平。通过实地调研,结合碑刻石刻文物资源的保存状态,积极申报文物保护项目,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水平。采用科技保护手段,提升碑刻石刻文物资源的展示水平和可视化水平。加强对碑刻石刻文字及图案内容的研究解读,深挖文物背后的故事,力争完整体现碑刻石刻类文物历史文化特色及内涵,彰显文化遗产的深刻价值,助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安全检查巡查。进一步加大碑刻石刻文物巡查检查力度,确保文物安全。推进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支持碑刻石刻类文保单位储备申报“三防”项目,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持对文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碑刻石刻文物安全。

感谢您对文物工作的支持。

宝鸡市文物局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白杨  电话:0917-326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