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驰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宝鸡文史资料工作的提案》(第45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文史资料类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的关心,经认真调研,现就提案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全市文史资料类文物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市现有与文史资料类的可移动文物共有2513件(组),其中,书法绘画591件(组),历年碑帖拓本369件(组),文件宣传品12件(组),邮品票据2件(组),古籍图书1032件(组),档案文书507件(组)。全市带有铭文的青铜器约400余件(组)。
二、近年来文史资料保护利用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文物工作,市文物局和各级文博单位,结合实际,针对文史资料类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扎实推进保护工作。结合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在全市范围内对可移动文物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摸底,基本掌握了全市可移动文物的现状,并对收藏可移动文物的47家单位明确了责任。组织全市文物收藏单位,在陕西省文物藏品管理系统中录入了本单位保管的文物,建立了文物藏品的电子登记账。各文物收藏单位还结合自身的文物保管情况,积极申请实施提升文物保管环境的项目。宝鸡青铜博物院、法门寺博物馆和宝鸡周原博物院等为提高文物保管的水平,给文物库房配置了除湿机和囊匣,进一步提升了文物保护的质量。
(二)积极做好宣传利用。近年来,充分结合宝鸡地区文物的特点,举办了《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文物里的中国》《器·鉴--宝鸡周秦廉政文化展》《金文铭周秦—宝鸡青铜器铭文临摹创作书法展》等展览,通过向观众展示文物上记载的文史资料和书法名家的作品,让观众了解中国古代的优秀传统文化。还积极与全国其他博物馆合作,选派多件文物参加《汉字中国——方正之间的中华文明》和《不器——徐天进与金文艺术特展》,尤其是由中国国家博物馆、陕西省文物局、宝鸡市人民政府主办,宝鸡市文物局、宝鸡青铜器博物院承办的《“宅兹中国——宝鸡出土青铜器与金文精华”展》,展览通过刻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向观众展示早期中国绚丽多彩的文明成果,将青铜器与金文相结合,从文字的书法艺术和文化内涵角度解读上古社会的核心物质遗存,引导观众感受宝鸡历史的厚重,提升了宝鸡的知名度。法门寺博物馆还实施了陈列改造提升项目,对记载法门寺舍利由来、特征,唐代皇家迎奉舍利的活动,法门寺地宫中文物种类和数量的志文碑、物账碑等有重要文史资料的石碑进行了重新保护和加固,达到了更好向观众展示的效果。
(三)推动开展科技保护。市文物局还结合文物保护利用的需要,组织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实施《宝鸡市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对珍贵文物进行3D扫描,将文物中的铭文,部分珍贵档案文书、书法绘画类文物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采集和记录保存,不但有利于更好的向观众展示文物,提高文物的观赏性,还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发掘文物的历史内涵。
三、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充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保护管理。指导全市各收藏单位,做好文史资料相关文物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落实文物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统筹做好文物修复保护工作。指导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做好《宝鸡青铜器博物院馆藏古旧字画保护修复项目》,渭滨区博物馆、陇县博物馆做好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提升文史资料相关文物的保护水平和质量。
二是强化宣传利用。充分结合我市文史资料相关文物的实际情况,将举办相关展览纳入计划,策划推出社会教育课程。并坚持博物馆主阵地宣教和走出去宣传相结合,传统与科技相结合,发挥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各类研学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流动博物馆”和“周秦文化大课堂”等形式,大力开展“六进”活动,充分运用网络,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各项法规政策和近年来取得的成果,提升社会大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对文史资料的重视。
三是积极创新发展。加强文物藏品信息库建设,指导和督促全市各文物收藏单位,及时录入新增文物藏品。结合宝鸡青铜器博物院的数字化项目和基本陈列提升改造,指导做好相关文物数字信息的利用和展示。并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局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元宇宙建设工作,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文史资料保护工作,用新手段、新方法保护利用好文史资料类的文物,让保护利用的成果惠及社会大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同时,我们也将着眼于长远发展,进一步探索发掘文史资料类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提升保护利用水平。感谢您对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文物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