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度全市文物博物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不同意见,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可采用面谈、电话、署名来信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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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评审结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