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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宝鸡市文物局 发布时间:2026-08-21 16:09

郑文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隋仁寿宫·唐九成宫遗址保护规划修编的建议》(第2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隋仁寿宫·唐九成宫位于麟游县县城,是隋、唐时期营造的皇家避暑离宫。始建于隋开皇十三年(593年),初名“仁寿宫”,唐贞观五年(631年)经修复扩建后改称为“九成宫”。现存遗址分布面积约42.4万平方米,遗址内现存宫城、城墙、夯筑宫殿台基、阙门基址、石砌水井、唐“九成宫醴泉铭”碑及“万年宫铭”碑等遗迹。其中由魏征撰文,欧阳询手书的“九成宫醴泉铭”,唐高宗李治撰文并亲自书写的“万年宫铭”碑不仅具有重要的文物和历史价值,也是我国书法史上里程碑式的作品。隋仁寿宫·唐九成宫被称为“离宫之冠”,堪称“陪都”,一度成为隋、唐政治、文化、军事、外交中心。隋仁寿宫·唐九成宫遗址的发现,为研究隋唐时期皇家宫苑的形制、规划、建筑方式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1957年隋仁寿宫·唐九成宫遗址被公布为第二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考古勘探发掘成果显著。1978年至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遗址进行了多次系统勘探发掘,共发现各类建筑遗址38处。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对4号殿遗址进行了科学发掘,实际发掘面积约2300平方米,出土各类遗物500余件,发现我国现存面积最大的隋唐石构殿堂基址,该遗址入选2020年陕西省首届六大考古新发现。

二是遗址保护展示项目有序推进。我局积极争取中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149.8万元,先后实施了4号殿遗址临时考古大棚、1号殿和2号殿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及隋唐井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均已竣工验收并对外开放;37号殿址保护展示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是博物馆基础设施日趋完善。2026年5月,麟游九成宫博物馆正式开馆。该博物馆珍藏各类文物2162件(组),其中一级文物6件(组),藏品体系完整、价值突出,将为遗址出土文物的集中展示和九成宫历史文化宣传提供重要平台。

三、下一步工作

目前,《隋仁寿宫·唐九成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自2013年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省政府批准公布实施以来,已执行十余年。该规划明确了遗址保护的范围、原则、内容和重点,为九成宫遗址的系统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了法定依据。规划实施十余年来,遗址保护与麟游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文旅产业持续升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当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导下,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承担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由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规划等部门组织评审,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批准公布前应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下一步,我们将指导麟游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科学论证,夯实规划修编工作基础。指导配合麟游县政府依法依规推进规划修编各项前期工作。组织文物保护、考古、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对保护规划修编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专题论证,就保护范围调整、保护区划优化、空间管控要求等提出专家意见。协调考古资质机构对拟调整区域开展系统的考古勘探工作,进一步摸清遗址地下埋藏情况,为保护范围的科学调整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强化政策衔接,统筹规划修编与国土空间规划融合。指导配合麟游县政府在启动九成宫遗址保护规划修编时,主动对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保护区划及空间利用相关内容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通过规划融合,妥善处理遗址保护与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的关系,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共赢。

三是强化保护展示,提升遗址综合保护利用水平。指导麟游县在加快推进37号殿址保护展示项目建设的同时,以九成宫博物馆正式开馆为契机,充分发挥博物馆文物收藏、展示教育、文化传播等功能,系统展示九成宫遗址考古发掘成果和历史文化价值,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感谢您对文物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