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物局正式公布“陕西省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我市陕西灯塔电机厂(7107厂)旧址、陕西苍松机械厂(7171厂)旧址、国家金库105库旧址、李达故居等4处不可移动文物入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5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列入陕西省革命文物名录。
陕西灯塔电机厂(7107厂)旧址坐落于凤县黄牛铺镇,是国家“第一惯性器件厂”三线建设核心基地,依山而建的生产区、生活区与战略防空洞保存完整,见证了老一辈航天人扎根深山、攻坚克难,为国家重点型号惯性器件研制拼搏奉献的峥嵘岁月,是三线精神与航天报国初心的珍贵实物载体。
陕西苍松机械厂(7171厂)旧址位于凤县唐藏镇,作为067基地重要组成部分,深耕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为“两弹一星”、载人航天、北斗导航等国之重器提供关键支撑,一砖一瓦都镌刻着航天人身居茅庐、胸怀祖国的赤诚担当,是国防科技与革命精神交融的历史见证。
国家金库105库旧址位于凤县双石铺镇,承载着红色金融与战略储备的厚重历史,是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货币发行职责的重要见证,彰显了人民银行优化发行库布局的重要战略和严守国家命脉的责任与坚守,是研究货币文化和新中国金融史的重要基地。
李达故居位于眉县横渠镇横渠村,是开国上将李达的出生地与早年生活旧址,是研究其革命生涯、西北革命历史与人民军队建设史的重要实物载。作为宝鸡市、眉县重要的红色教育与廉政教育阵地,先后被确立为党政干部勤廉教育基地、眉县廉政教育基地、宝鸡市青少年爱祖国爱家乡教育基地、宝鸡市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核定公布革命文物名录,是做好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市将以本次革命文物名录公布为契机,全力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修缮与日常养护,深化文物核心价值挖掘,持续加大全域革命文物排查力度,筑牢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工作根基,推动全市革命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文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