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0MB2991565F/2023-00006 | |
发布机构: 宝鸡市文物局 | 发布日期:2023-05-12 00:00:00 |
名 称: 关于核准《眉县张载墓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眉县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张载墓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申请》(眉文物字〔2020〕23号) 收悉。经审核,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完善后的《眉县张载墓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
二、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请你局做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抓紧实施张载墓环境整治工程。
三、要严格按照核准的方案组织施工,同时加强与设计、施工单位的联系沟通,确保方案设计意图、保护措施得到充分落实。
四、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文物保护与施工现场管理, 确保文物和施工安全。
宝鸡市文物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