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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六届市人大五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5-27 10:06:19

                 

类  别:B类

宝鸡市文物局            签发人:李晓毅

                                                                                            

                              宝文物函〔2025〕9号   

                                 

对十六届市人大五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

答复函

韩晓敏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建议》(第0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宝鸡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347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89处。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及来陕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文物保护研究和宣传阐释,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统筹文物保护和城乡建设发展,推动文物保护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全市编制文物保护总体规划12个,《宝鸡市周原遗址保护条例》于2025年3月1日施行,是我市第一部文物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严格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要求,推动制定《宝鸡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将文物评价纳入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环节和“标准地”供应区域评估。服务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先后开展西凤酒城、310国道改扩建、扶风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基地、关环麟法高速等重大项目考古发掘工作。2024年,全市配合基本建设完成考古调查项目10项约12990亩地、考古勘探项目72项约6000亩地、考古发掘项目5项。提升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管理水平,在全省首家建成“宝鸡市文物考古地理信息系统”,将全市“三普”不可移动文物点整合纳入,实现文物资源“一张图”。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自2024年6月13日开始,截至2025年4月29日,我市已全面完成本次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共普查文物点3834处。

二是深化文物宣传阐释。投资4000多万元完成宝鸡青铜器博物院“青铜铸文明”基本陈列,进一步提升了青铜器文物的展示利用水平。持续开展周原、秦雍城、魏家崖、下站等遗址考古发掘,深化拓展文物研究和价值阐释。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法门寺遗址入选“百年百大考古新发现”,周原遗址先后三次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下站遗址和魏家崖遗址分别入选“陕西六大考古新发现”。深化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宝鸡青铜器在杭州举办“竞出东方——中国古代体育文物特展”“与古为新——‘从中原到江南’中国礼制与尚古文化的源与流”迎亚运特展引起广泛关注;法门寺地宫珍宝在青岛、镇江、昆明、福州、南京、荆州等地巡展。2023年以来,全市422件文物先后在国内外40多个重要展览中展出,全市博物馆年接待观众近300万人次。2023年至2024年,在全市文博系统开展“听我讲文物”活动,文博单位主要领导带头主讲,共推出短视频80余期。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教育职能,深入社区、村镇、学校等开展“六进”活动,年平均开展社会教育180余场次。利用互联网线上宣传开设文物“微课堂”900余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是不断强化工作保障。积极加强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特别是针对基层文物保护力量不足的问题,推动文保单位比较集中的县区统筹设置文物管理所,目前金台区、麟游县、眉县已经设立了文物管理所,统筹管理辖区田野文物。同时,积极争取组织编制部门支持,累计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市考古工作队、宝鸡先秦陵园博物馆增加编制18名;协调各县区开展文物全科人才公费培养,累计为7个县区录取12人;持续推进文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改革,累计评审中级职称27名、高级职称8名;持续加强文博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培训,举办培训营、文物大讲堂等35批次,不断提升文物队伍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市级财政每年投入文物保护资金300万元以上,市县文物部门2024年争取中省资金2.03亿元,实施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周公庙凤凰山遗址边坡加固等文物保护利用项目18个。

四是守牢文物安全底线。积极通过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文物安全年度考核等方式,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履行直接责任。2021年以来,在各级文博单位推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目前,全市27处国保单位、103处省保单位及22个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收藏文物的文化馆)均设置了公告公示牌。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联合市公安局持续组织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鹰系列”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各县区文物局积极部署开展田野文物巡查,2024年统筹力量组织巡查390余次。通过“一对多”或“多对一”的方式,全市共招募572名群众文保员,参与文物日常巡查等工作。加快文物安技防项目建设,去年以来,太平寺塔安防、金台观防雷、石鼓山墓地安防等一批技防项目相继投入使用。广泛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教育作为文物部门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印制文物保护主题宣传袋、主题扇子、宣传彩页等,以“5·18”国际博物馆日、法制宣传周等为契机,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加大文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24年,市县文物部门共查处各类文物行政违法案件9起,市文物局对1起违法建设案件进行提级办理。通过打击防范并重,全市连续实现了39个馆藏文物安全年,田野文物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持续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工作。一是抓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积极参与“考古中国”“申遗”有关项目,持续开展周原、秦雍城、魏家崖、下站等遗址考古发掘,深化周秦文明起源与发展综合研究。一体推进科学发掘、保护利用、展示阐释工作,加大学术成果转化普及,让社会大众对考古成果“听得懂”“能应用”。二是加强文物活化展示。积极做好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东周列国都城遗址)、褒斜道陈仓古道栈道遗址(秦蜀古道)、西镇吴山(中国五大镇山)等6项遗产9个遗址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周原、秦雍城、北首岭等遗址公园建设;积极开发“云展览”和文物数字产品,努力推出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主题展览,让文物更好融入生活、服务人民。

三是持续提升保障能力。加强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在文保单位集中的县区设置文物管理所,将岐山县周原博物馆并入宝鸡周原博物院。依托周原考古研究基地,加强与北京大学、西北大学、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等高校、科研院所的校地合作,建立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和专业人才绿色通道,有效化解文博人才缺乏的问题。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文物事业经费投入机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文博单位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四是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新颁布的《宝鸡市周原遗址保护条例》学习宣传为契机,积极推动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意识。统筹网上网下,广泛宣传新时代文物保护法规政策和文物保护理念,广泛宣传我市文物保护利用的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事迹,努力使保护文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五是持续确保文物安全。继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支持各级文博单位储备申报安防、消防、防雷设施项目。聚焦文物火灾风险,着力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聚焦盗窃盗掘风险,持续部署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把防范关口前移,织密田野文物安全管理网络。聚焦法人违法,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及时督察督办行政违法案件。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宝鸡市文物局    

2025年5月21日   

(联系人:姬鹏,电话:0917326148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扶风县人大常委

会,市政府督查室。